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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晓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07-28 16:18:51


【资料图】

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晓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晓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晓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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